餐饮食品行业新增500个商标产品,未追加注册小心吃官司

以前,鸭脖要申请商标保护,就只能在相近的“板鸭;肉”项目上进行申请,要是遇上做鸭脖的使用了相似商标,“官司”可不好打。
不过现在,这样的尴尬可以缓解了。2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第二批500个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这些商品竟然全是吃的。
动作:新增全是食品
继今年7月公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的首批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第二批500个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也于前日出炉。至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可接受的分类表之外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就增至2500个。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出炉的商品服务名称全是吃的,涉及各种肉类、蛋类、大米、面粉、饮料、酒水等。例如,脱水鸡肉、鹅肝、用家禽制的熟菜、速冻家禽肉等等,足足有500多个。仅是香肠类,就分为红肠、小香肠、炸香肠、煮香肠等4种;而茶则分为茶饮料(香草味)、冲泡用菊花茶、铁观音茶、铁观音茶饮料、速溶白茶、柚子红茶、石榴味茶饮料等63种。
意义:相近商品不“打架”
为何要在原有的商标注册类别之外新增商品服务名称?现行商标注册申请所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基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国际分类》进行制定,根据我国商标注册类别划分,共有45类。
但随着商品的创新多元化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商品出现,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就显得有些“粗糙”,“消化”不了。
细化的分类对商家有何好处?首先,这能让商家在进行商标维权时,更加准。例如,以往,周黑鸭要保护“鸭脖”商品上的商标权,只能通过相近的“板鸭;肉”等项目进行保护,若是遇到他人在鸭脖上使用相似商标侵权,这“官司”就不好打了。因为商品未能在分类表中进行准确定位,就会出现难以维权的现象。
影响:保护食品企业
本批次商品项目增加了“鸡翅、鸭脖、鸭翅”等商品项目,这意味着周黑鸭、廖记棒棒鸡等企业可就鸭脖、鸡翅等进一步进行商标注册保护,从而解决了食品加工产业的商品项目需求问题。
重庆美食“酸辣粉”也能通过“番薯粉”和“蕨根粉”进行保护。重庆小面也能通过“中式面条”、“杂粮面条”、“熟面条”、“麻辣方便面”等进行细分精准的保护。
不过,重庆的火锅底料尚未纳入可注册保护的项目当中。
不少餐饮大佬仍在“裸泳”
以重庆为例,重庆美食远近闻名,但重庆餐饮业繁荣的背后,也有不少曲折的故事。以重庆小面为例,在此前上榜重庆小面50强的名单中,中国商标申请,仅有彩电面、董小面、花市豌杂面等注册商标。老太婆摊摊面被重庆一家公司抢注被驳回;机场面也被北京一家公司注册;获有“中国名点”、“中国面条十佳连锁”之称的“蒋一碗”面也花了近10年时间才拿回了所属权。
商家应在使用一个品牌前,提早注册商标,以避免被他人恶意抢注,尤其是在主营业务类别,现在更加细致的分类给商家提供了更好的保护机会。此外,应注意收集保留能证明自己商号使用、知名度的资料,如图片、新闻报道等。
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及19个较大的地市制定了专利地方性法规

据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9个较大的地市制定了地方性专利法规,由此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专利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的不断完善,商标申请流程,为地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相比,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亟待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2016年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交流活动的讲话中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创新机制,形成合力,促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协调发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进入“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蓬勃兴起,使浙江一跃成为电商大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形势和特点,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需求。侵权假冒行为也对基层专利行政执法带来了新考验,专利创造运用等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浙江省启动了新一轮《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洪积庆介绍,2015年9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浙江省专利条例》,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实施以来,浙江省在电子商务专利行政执法中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净化了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不仅在浙江,其它省区市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也各有特点。江苏的知识产权地方综合立法和综合管理改革独具特色,内涵深化;湖南在以地方法规建设促进综合执法方面发力,破解瓶颈,提高效率;安徽、山西等地的地方法规中也是亮点突出,商标申请书,成效显著。同时,各地在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方面也取得了新的突破,山东率先颁布《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南京、武汉、昆明等城市出台了市级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贵州、宁夏等地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特色研究,以期为下一步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据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特别对各级政府开展立法工作做出规定,提出“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目标。同时,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地方立法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下,贯彻这些新部署、新要求,知识产权部门责无旁贷。
“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工作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与协调。”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肖祥清的希望,已经成为各地的共同呼声。
“从2013年起,商标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根据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地方需求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指导协调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表示,3年多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横向交流、纵向协调”的原则,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指导协调机制从无到有,逐渐成熟。
据了解,自建立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指导协调机制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确定安徽、辽宁等7个省区为重点指导对象,举办多次指导协调交流活动,为相关地方知识产权局搭建了交流平台。同时,该指导协调机制还促进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地方人大、法制管理部门的交流,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事实上,自2008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以来,特别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指导协调机制促进下,已经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新修订了专利地方性法规。修订后的地方法规更加适应地方实际,为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作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这一核心目标,共同构建激励创新、严格保护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立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切实破解知识产权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优质协调发展,有效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贺化在讲话中所强调的,不仅阐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对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赵建国|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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